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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 財 盈 商 中 心   專業人士香港工作簽證 2015-05-19
 
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就業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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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士香港工作簽證

非中國居民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工作。 內地中國居民,但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並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這些計劃除適用於商界及金融界的專業人士外,同時也適用於藝術、文化、體育以至飲食界的優才和專才,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以上計劃不適用於阿富汗、亞爾巴尼亞、柬埔寨、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申請資格

根據一般就業政策來港就業的申請,如符合下列準則,可獲考慮批准:

  1.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  
  2. 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 / 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 確實有該職位空缺;  
  4. 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以及  
  5.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而居於海外的中國公民,如符合第 21 段所載的準則及一般入境規定,並符合以下條件,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就業:

  1. 申請人已在海外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2.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海外」是指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及香港特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而且申請是從海外遞交。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申請資格

不屬非本地畢業生的內地中國居民,但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

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就業的申請,如符合下列準則,可獲考慮批准:

  1.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
  2. 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 確實有該職位空缺;
  4. 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以及
  5.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受養人的入境安排

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 回港就業安排、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就業的申請人,可根據香港特區現行有關受養人的政策申請帶同其配偶及18 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來港。根據有關計劃獲批准來港或正在申請來港工作的人士,將成為隨同來港的受養人的保證人。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定居的申請,如符合下列條件,可獲考慮批准:

  1. 受養人與保證人能提供合理的關係證明;.
  2. 受養人沒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記錄;以及
  3. 保證人有能力為受養人提供在港遠高於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適的居所。

這項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

  1. a.以單程通行證計劃以外途徑取得澳門居留身份並現居澳門的前內地中國居民;以及
  2. 阿富汗、亞爾巴尼亞、古巴及朝鮮的國民。

受養人將會獲得與其保證人相同的逗留期限。受養人須在保證人離港的時間離開香港。按現行政策,受養人可以在香港就業而不會受到限制。



審批時間

應屆非本地畢業生如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 回港就業安排遞交申請,入境處將於收齊所需文件後約兩星期內完成處理。至於其他簽證 / 進入許可的申請,入境處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 若未能收齊所需文件及資料,入境處將無法開始處理有關申請。除非有特別需要,申請人切勿向入境處查詢申請的進展情況,以免延誤處理申請的時間。

所有申請均由入境處負責處理及審批。申請審批完全由入境處處長根據當時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酌情處理。即使申請已符合所有申請資格,入境處處長仍保留拒絕個別申請的絕對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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