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405條規定,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每年需要編制財務報表及經由合資格執業會計師審核,用以在公司周年股東 大會上提交出席股東省閱。簡單來說,公司的第一份經審核財務報表不能涵蓋超過18個月帳目。之後,每年編制及安排審核年度財務報表。
另外,香港稅務局要求公司每年在遞交利得稅申報表的同時,需附上一份經審核財務報表以作評稅之用。
法定審計
為企業提供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出的核數準則作出審計報告,並對企業的財務報表及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公允性及會計 處理方法連貫性,發表審計意見。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我們可提供管理建議書,並向客戶管理層報告其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改善方案及如何提高管治水平的參考建議。
內部及特殊審計
內部審計是按照客戶的要求作出, 當客戶發現公司出現內部問題,影響到企業營運時,如內部管理、營銷策劃、營運風險、產品品質及企業營運環境等更多的領域時, 便可考慮進行內部特別審計。
致力透過內部審計,協助企業解決影響營運上的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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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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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性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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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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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內部控制系統並提供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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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建立內部審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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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合併、收購、公司上市及訴訟事宜提供特別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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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權使用費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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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預測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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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管理層的要求作特別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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